不是。根據《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》第三條規定: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除中央、省屬及軍隊駐穗單位外的下列單位(以下統稱用人單位)及勞動者,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:
(1) 所有企業、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;
(2) 國家機關、事業組織、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。也就是說,只要有工作,有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,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。
不是。根據《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》第三條規定: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除中央、省屬及軍隊駐穗單位外的下列單位(以下統稱用人單位)及勞動者,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:
(1) 所有企業、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;
(2) 國家機關、事業組織、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。也就是說,只要有工作,有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,就必須參加社會保險。